
2025年10月22日,一位来自湖北武汉的张女士透露,她两年前花费超过67万元购入的奔驰试驾车,在近期一场高速追尾事故中严重损毁,接近报废状态。交警部门认定对方驾驶员负全责。然而在后续理赔环节,对方保险公司提出的全损赔偿金额仅为24万元,引发了双方争议。
据张女士描述,事故发生时她的车辆从中线车道被撞击至应急车道,并发生二次碰撞,导致三个安全气囊弹出,车身前后部严重变形,几乎无法辨认原貌。经4S店初步评估,维修费用已超过52万元,这一数额甚至超出了她投保的车损险保额上限。
保险公司方面则指出,由于张女士购买的这辆试驾车已有过户记录,在法律属性上属于二手车而非新车。因此理赔标准需参照二手车市场行情进行核定。保险公司表示,24万元是根据内部报价系统对同型号二手车市场价的评估结果,并非最终定论,仍具备协商空间。但因车主方面不接受此方案,双方至今未能达成共识。
对此张女士坦言难以接受。她强调尽管这是试驾车,但购车价格接近70万元,投保时也按52万元保额计费,如今理赔时却被估值24万元,存在巨大落差。作为事故中无责任的一方,她不仅要承受身心创伤,还面临车辆价值大幅缩水的经济损失,这与她对责任认定和公平赔偿的认知存在矛盾。
目前,相关理赔事宜仍在协商过程中,尚未形成最终处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