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最新消息显示,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车管理,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了《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公务出行需租赁车辆时,必须严格控制车型选择、使用频次和费用标准,遵循经济适用原则。公务租车实行"一事一租、定期结算"模式,单次租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天(含)。如因特殊工作需要延长租期,须报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还明确规定,公务租赁车辆需符合《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配备标准,优先选用国产汽车,并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严格禁止租用超标车辆及豪华品牌汽车。
那么哪些车型属于豪华车范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解读文章中指出,《办法》明令禁止租赁豪华品牌汽车,例如奔驰、宝马、奥迪、路虎等进口高端品牌,以及排量或购置价格超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的车辆。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表示,新规的出台构建了"节约优先、平台管理、严格审批、规范使用、强化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今后所有公务租车将统一纳入公务用车平台进行信息化监管,实现车辆使用流程、行驶轨迹、费用结算等信息的全程可追溯,全面规范公务出行租车行为。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时要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厉行节约意识,坚持从严从简原则,带头过紧日子,勤勉办事创业。通过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使用本单位公务用车,切实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