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9日,云南省商务厅发布最新通知,为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求,同时结合本省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决定对2025年度汽车报废更新以及汽车置换更新的补贴申请工作做出调整。
关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自2025年11月1日零点起,将暂停受理相关申请。凡在2025年11月1日之前(不含当日)已取得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以及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材料,并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仍可继续申请补贴。此类申请人须在2025年12月10日(含)前完成补贴申请提交,包括资料修改或补充。
若上述四项材料中,有任何一项是在2025年11月1日(含)之后取得的,将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关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自2025年11月1日零点起,暂停发放新的补贴名额。已在此时间点前成功获取补贴资格的申请人,按原定名额和有效期限继续执行后续流程。如需修改或补充申请材料,应于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原申报渠道完成提交。
本次调整不涉及补贴标准、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等其他内容,相关政策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后续将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及本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如有进一步调整,将另行发布通知。
此前,部分省市已相继对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作出阶段性调整。海南省自2025年10月6日起暂停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杭州市也于2025年10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该项补贴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