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第一财经》报道称,多家农商行员工近日在社交媒体发文透露,银行要求员工退还近三年发放的过节费,此事迅速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行里要求我们先退2500元,剩下的部分会从工资里分期扣除。”一名该行员工直言。另一名员工补充说,大家没有收到正式书面通知,而是由各分支行领导口头层层传达,要求员工退还2022年至今的所有过节补贴,每人合计金额约1.4万元。第一期需先缴2500元,后续金额将从每月工资中逐笔扣回。
更有知情员工透露,此前发放的过节费可能涉及合规性问题,因此银行决定统一追回。
《第一财经》调查发现,相关网帖内容均指向广州农商行。对此,该行回应称:“一方面,此次行动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福利发放流程,确保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另一方面,银行也向全体员工说明了具体情况,绝大多数员工均表示理解与支持。”
业内人士指出,此前银行业也曾出现要求员工退回过节费的情况。例如今年初,某银行员工发帖称,收到分行通知要求退还2019年“冬至”节日费600元。不过,该行在后续通知中解释称,此次追回是“根据巡查整改要求”,意味着这笔节日费本身存在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过节费的合规性标准,《第一财经》查阅资料发现,广东省总工会今年初印发的《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已正式施行。根据细则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慰问品原则上应为符合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物品等。年度总额人均不超过3000元。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发放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及代金券。
需要说明的是,要求退回过节费与“反向讨薪”性质不同。“反向讨薪”主要针对因违规违纪、出现职责内风险损失或重大风险暴露等情形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进行相应绩效薪酬的扣减、止付或追索。
目前,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机制已成为银行业的常态。在2024年年报中,多数上市银行都提及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的薪酬管理制度。据统计,目前已有10家上市银行公告了具体追索金额,合计超过1亿元。
另据不完全统计,自2024年初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意见》以来,已有13家上市银行披露过追索扣回的具体金额。其中不少银行已连续3年实施该机制,累计追回金额接近3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