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格力电器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声明,针对某MCN机构旗下多个账号在网络平台散布不实信息的行为,正式公布了案件处理结果。经调查发现,涉事MCN公司管理的自媒体账号长期发布针对格力电器的虚假内容,不仅虚构所谓的"消费者投诉"场景,还篡改事实细节,使用侮辱性表述和诱导性言论,对企业的品牌声誉及公众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
针对上述侵权行为,格力电器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案号:(2025)粤0491民初601号】,认定该MCN机构存在主观恶意,其行为构成对格力电器名誉权的侵害。根据判决要求,该机构需在指定网络平台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保持置顶状态30日;同时判令其向格力电器支付经济损失赔偿款人民币16万元。
据格力电器披露,目前涉事方已履行全部判决义务,包括完成道歉声明发布及赔偿款项支付。公司法务部门表示,此次维权行动彰显了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未来将持续关注网络环境,对任何形式的恶意诋毁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