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米哈游法务部发布通报称,李某与陈某因侵犯米哈游著作权涉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已于近日宣判。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架设并运营《原神》游戏“私服”,通过收取私服充值款谋取不法收益,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另一被告人陈某作为电商平台“有铺猫”运营者,为李某提供私服充值结算服务并抽取提成盈利,同样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法院调解,两名被告人共同向米哈游赔付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12万元。
据了解,此前有玩家向米哈游提供侵权线索,称发现有人架设并运营《原神》游戏“私服”,并在QQ群中大肆传播私服安装包,通过收取充值款的形式牟取不法收益。
米哈游在核实线索后,立即固定证据并向徐汇警方报案。经警方调查,该私服运营者为李某,其在电商平台“有铺猫”上开设名为“一乐”的店铺,专门用于收取私服充值款。
“有铺猫”平台经营者陈某在明知李某未经授权运营“私服”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充值资金结算等服务,并从中抽取提成。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5月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米哈游同步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李某、陈某结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涉网络游戏的计算器软件作品,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12万余元,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