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工信部官方公众号"工信微报"发布重要通知,工信部联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对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技术标准作出新调整。为顺应行业技术发展需求,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享受车船税减免的技术要求进行了优化提升。
根据公告内容,新规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现行的2024年第10号公告将同步废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1月1日前已提交申请的企业,仍按原财税〔2018〕74号文件和2024年10号公告的标准执行。而从2026年起,所有新申请车型必须符合最新技术要求,达标车型将纳入全新制定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政策要点解析
本次调整主要基于新发布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等三项国家标准,对享受税收优惠的车型技术指标作出以下优化:
更新内容主要包括:
- 重新制定节能乘用车、轻型商用车和重型商用车的综合工况燃料消耗标准
- 调整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技术要求细则
- 保留财税〔2018〕74号文中的其他技术要求
过渡期安排
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特别设置了以下衔接机制:
- 新目录实施后将废止第六十五批至第八十一批老目录
- 符合新标准的原目录车型自动转入新目录
- 不达标车型需在2026年前完成整改和重新申报
- 新目录公告前已购车辆不论是否转让均可继续享受优惠
该公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标志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正在持续优化完善。具体实施细则可查阅公告附件的四项技术标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