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17日,国家医保局昨日发布新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现已开通全国范围内转账功能。在使用前,请先核实就诊医疗机构是否支持医保电子账户结算。
医保电子账户是为参保人员专属设立的医疗保障专用账户,与个人医保电子凭证相关联,方便日常医疗消费的资金流转。借助这一功能,缴费正常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余额转入直系亲属的医保电子账户,用于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实现家庭成员间的医保资金互助,且该功能已突破地域限制,支持全国范围使用。
此前,医保个账共济仅限于省内使用,若参保人与亲属在不同省份参保,则无法实现账户资金共享。改革后,凡参加职工医保且账户有结余的参保人,无论亲属参保地是否相同,只要亲属在当地正常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均可通过医保电子账户进行跨省资金划转。
医保电子账户开通指南
第一步: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服务平台。未注册用户需先完成注册,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
进入平台首页后,找到"医保电子账户"选项,系统将自动检测账户状态并显示激活界面。
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后,点击"确认使用电子账户",验证使用区域及绑定手机号码,随后选择"立即开通",即可完成账户激活。
成功开通后返回首页点击"完成",账户即可正常使用。
资金转账操作指引
在医保电子账户主界面选择"资金划转"功能,输入收款方姓名、身份证号等必要信息,提交申请等待系统处理。
转账成功后,收款方可登录个人医保电子账户,查看到账明细及金额。
重要提示:每个医保电子账户每天最多发起三笔转账,单笔金额上限为2000元人民币。系统每日晚间10点至次日凌晨6点为维护时段,期间暂停所有转账业务。
若收款方尚未激活医保电子账户,系统将提示"收款账户未开通",转账无法完成。
此外,如收款方未在当日确认接收,系统将在次日6点前自动将款项原路退回付款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