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份盖有“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鲜红印章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在网络上引发关注。起诉材料表明,美的集团已对三名涉嫌网络造谣的当事人同时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完成立案程序。造谣者面临的将不仅是删除帖文和公开道歉,更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与高额经济赔偿。

长期以来,相对开放自由的网络环境使部分网民产生了可以肆意妄为的错觉。某些别有用心之人为了谋取私利,在网络上散播虚假信息,对企业进行恶意攻击,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企业的商业信誉,也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合规经营的企业承受着不白之冤。但这些人或许尚未意识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这意味着网络造谣者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巨额经济赔偿,金额可能达到数百万元。类似判例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例如2024年1月,李某、王某、胡某三人因编造不实信息诋毁同业竞争企业,被法院以损害商业信誉罪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至八万元的罚金。
据了解,美的一级能效无冷凝水燃气热水器自投放市场以来,已实现累计销售突破十万台的佳绩,深受消费者青睐。该产品采用的冷凝水净化技术秉持环保理念,从源头上实现了冷凝水的无害化处理。然而,即便是这项获得国际认证的领先技术,也未能幸免于网络博主和水军的恶意中伤,这种行径无疑对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构成了阻力,制约了国家整体发展步伐。
面对网络谣言的持续攻击,美的此次选择了主动出击,通过法律途径坚决维护自身权益。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抵制网络谣言,共建清朗网络空间,为中国企业的科技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向所有网络造谣者发出了明确警示: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诋毁他人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作恶者终将自食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