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最新消息显示,人民法院公告网近日发布了一份荣耀终端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该案件涉及荣耀终端有限公司与网络用户杨XX之间的侵权责任纠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3民终27894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荣耀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判决所确定的各项义务,具体包括:第一,杨XX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删除所有侵权内容。
第二,杨XX需在判决生效10日内,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叽歪数码VVV"、百家号账号"叽歪数码"以及网易账号"叽歪数码vvv"公开发布经审核的致歉声明,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天;
若杨XX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法院将在全国性报刊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相关费用将由杨XX承担。
第三,杨XX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荣耀公司支付3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第四,法院驳回了荣耀公司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生效后杨XX始终未履行致歉义务,致使荣耀公司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该案件一审判决后,被告方曾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最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决结果。
案件判决结果公布后,荣耀终端股份有限公司品牌营销总裁、集团首席营销官郭锐曾公开表示:我们始终秉持开放态度,欢迎社会各界客观公正的批评与监督,但对于恶意诋毁、抹黑品牌的行为将坚决依法维权。




